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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钢笔文学www.jiugangbi.com提供的《穿书后怀了反派的崽》 第121章 宋朝x凤凌(现代篇完)(第1/2页)
宋朝生日的这天,凤凌正式成为宋朝的男朋友,当天晚上,凤凌就拍了张宋朝手捧玫瑰花的照片发到许久不用的企鹅空间门,官宣恋情。
如今微信还没上线,大家都喜欢在企鹅空间门分享生活,凤凌在空间门放出这么一张照片,相当于向他身边所有人宣布他脱单了。
那股得瑟劲都从屏幕后面透出来了。
宋知知看着那条说说,笑着摇摇头,点了个赞。
宋朝捧着玫瑰花回了家,她如今已经开始实习,为了方便,她在实习点的附近租了套房子。
晚上,宋朝伴随着花香入睡,迷迷糊糊间门,她好似做了一个梦。
梦里,她坐在一只火红色的大鸟上,这只火红色的鸟带着她在云间门穿梭,将陆地上的景色尽收眼底。
她似乎被梦中的情绪感染,在睡梦中露出了微笑。
她和凤凌穿着一身红色婚服,拜天地,共饮合卺酒……
天色大亮,宋朝睁开眼,回想起昨夜的梦境,脸红得像是煮熟的虾子。
宋朝捂着发烫的脸颊:天呐,她居然做这种梦,难道她馋凤凌身子?!
门铃响了,宋朝透过猫眼,看到门外端着早餐,神采奕奕,容光焕发的凤凌,连脖子都红了。
宋朝生日过后没多久便本科毕业了。
宋朝本科学的是动物医学,毕业之后,在家里的资助下开了一间门宠物医院——忘了说,虽然宋朝平时比较抠门爱钱,但她这一世还是个家中小有薄资的富二代,她的宠物医院不光给猫猫狗狗看病,还会给其他宠物看病。
这一天,宋朝的宠物医院里来了一只脚受伤的玄凤鹦鹉,这只玄凤鹦鹉虽然长得漂亮,但脾气不好,它趁着主人打开笼子抓它的时候,叨了主人一口,鹦鹉的主人吃痛松手,这只玄凤鹦鹉便趁其不备,飞出了诊室,在医院里乱飞,任凭主人怎么哄都不下来,将整个医院闹得人仰马翻。
凤凌来接宋朝下班时,一打开门,便看到一团白色的影子飞向他,宋朝慌乱的声音从里面传来,“快关门,别让它跑了!”
凤凌抬眸,便看见一只玄凤鹦鹉一边飞,一边扯着嗓子喊“救命啊!”“杀鸟啦!”眼看着就要从凤凌打开的大门飞出去。
凤凌皱了皱眉,抬手抓住了鹦鹉的翅膀,他低头,眼神和这只玄凤鹦鹉的绿豆眼对上,鹦鹉感受到一股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感,顿时尾巴毛都炸开了。
“啊啊啊!”玄凤鹦鹉发出一声尖叫,“救命!救命!救命!”
凤凌骤然被魔音贯耳,眉心皱成一个“川”字,他对着玄凤鹦鹉不满道:“安静!”
等宋朝一行人追来时,便看见原本异常嚣张的鹦鹉在凤凌的手中,安静如鸡。
宋朝看见鹦鹉乖巧地站在凤凌手中,不知为何,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只有着火红色炫丽羽毛的鸟类身影,那只鸟不像是她见过的任意一种鸟类,倒有点像是传说中的凤凰,她晃了下神。
真是奇怪,怎么最近老是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画面。
凤凌将鹦鹉还给它的主人,鹦鹉看了眼这个身上散发着可怕气息的男人,然后往主人的怀里躲了躲。
一直都被鹦鹉嫌弃,只有喂食的时候还能得到鹦鹉几分好脸色的主人顿时受宠若惊。
宋朝回过神,和凤凌打了声招呼,便又转头投入了工作。
她先是帮鹦鹉包扎了伤口,然后又巡视了一遍今天做手术的宠物的术后情况,开了些药,临时下班时又给一只误食了纽扣电池的狗做了手术,将一切都处理完之后,她才按着酸痛的脖子收拾东西准备下班。
凤凌坐在医院的会客厅里,手上翻着一本杂志,那张妖孽的脸吸引了许多路过的小姑娘的目光。
不过他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,和普通人有壁,旁边的小姑娘欣赏归欣赏,没有人敢于付诸行动——没有人想找一个会将自己衬托得灰头土脸的男朋友。
宋朝走到凤凌身边,从他的身后搂住了凤凌,“等久了?”
几道眼神落在宋朝脸上,宋朝本就长得貌美,眉眼透着一股山泉般的清冽感,娇艳绝伦,即使是站在凤凌身旁,也没有被凤凌压下去分毫。
刚才仅剩的对自己的美貌十分自信的女孩见到宋朝后,也默默地收了搭讪的心思,现场磕起了cp。
这两张不输偶像剧男女主角的脸,还是真情侣,不比电视剧里的工业糖精好磕?
凤凌合上杂志,拉着宋朝的手,站起来笑道:“女朋友肯赏脸陪我吃饭,我等多久都是值得的。”
宋朝本以为是简单地吃个快餐之类的,但没想到,凤凌最后带她来到一家情侣餐厅。yhugu.
宋朝曾经听朋友提起过这家餐厅,这家餐厅的生意十分火爆,如果用餐的话,需要提前三天预约才能约到位置。
与它的火爆相对应的是它美丽的价格,宋朝虽然不缺钱,但她觉得花四位数去吃一顿饭不值得。
不过当凤凌领着宋朝走进餐厅后,宋朝看到往日一桌难求的餐厅空无一人时,她看了眼凤凌。
凤凌对宋朝笑了笑,他牵着宋朝的手,带她走到临窗的位置坐下。
如果只是简单吃个饭的话,这未免也太过隆重了,宋朝隐隐有种预感,今晚似乎不只是吃个饭这么简单。
晚餐是按照宋朝喜欢的清淡口味点的,这家餐厅的饭菜口味确实对得起它四位数的价格。
不过宋朝对凤凌接下来要做的事有了一些猜测。
酒足饭饱,凤凌开了瓶红酒,抿了几口,开红酒不是为了烘托氛围,而是给自己壮胆。凤凌看着宋朝,唇线紧绷,抿成一条直线,以往缱绻温柔的眸光中透出了紧张的神色,他的嗓音发紧:“宋朝,四年前的今天,我遇见了你,今天是我遇见你的第1461天。”
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戒指盒打开,灯光打在戒指上。
这是一枚以红宝石为主石,旁边点缀着细小的碎钻的戒指,雕刻成凤凰衔珠的模样,十分华丽夺目。
宋朝看向凤凌。
凤凌拿起了戒指,对宋朝道:“宋朝,嫁给我好吗?”
他没有说什么煽情的话,“嫁给我”这三个字本身就已经是最动听的情话。
宋朝觉得她等凤凌的这句话似乎等了很久,从上辈子等到了站在,以前她总觉得电视剧里女主被男主求婚时泪流满面的场景太过浮夸,但真正到自己经历时,宋朝看着凤凌,喉咙有些发涩。
她点了点头,嗓音带着哭腔:“好。”
冰凉的戒指套进宋朝的手中,凤凌再也忍不住,将宋朝抱起来欢呼着转了一圈。
求婚成功,凤凌拉着宋朝戴着戒指的那只手,看了又看,嘴角的弧度拉都拉不下来。
出了餐厅,凤凌又带着宋朝去看了场电影。
电影散场,已经接近午夜,凤凌与宋朝手拉手走在路边,他看着宋朝,不知是不是酒意未散,还是路边的光影照在宋朝的脸上,气氛正好,凤凌有些心猿意马。
他摸出车钥匙,“我们今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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