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兽医那些事儿: 第311章 第31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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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大花,怎么样?还能闻到味道吗?”

    张朝阳牵着哈士奇继续在深山里搜寻,此时距离离开农家小院已经过去二十四小时,这一整片的山头,早已分布着几十只警犬。

    以它们专业的能力和敏锐的嗅觉,却依旧没找到任何踪迹。

    张朝阳看着依旧生龙活虎的狗子,不免担心对方体力吃不消,“大花,如果还找不到的话……”

    “肯定能找到的!”

    哈士奇忽然扭头,目光灼灼,眼神坚定无比,“永不放弃!只要这是一件正确的事情,就没有撤退可言。”

    哪里学来的鸡汤?

    “可是大花,你的体力已经有些吃不消了。”

    这不是半年前的哈士奇,以现在哈士奇的身体素质,在山林中搜寻已经超过一天一夜,他真的担心它会脱力倒下。

    想当年汶川地震,为了快速救援埋在地下的生还者,大批量的搜救犬投入其中。

    它们夜以继日的工作,不断争取最佳救援时间,可是有谁知道,很多搜救犬最后脱力脱水倒下,再也没有站起来。

    动物也有它们的生理极限,哈士奇只是他的宠物狗,他不想它有任何事情。

    哈士奇却是不肯,它好不容易穿上这身迷彩服,背上“搜寻”二字,看着就让人沉迷,才不要这么快脱下来。

    “铲屎官,我可以的,我可是飞天的小弟,不能给它丢脸。”

    张朝阳劝说无果,而此时已经翻越三座山了,想要退出去也不容易。他就想着,如果五座山搜寻完还是没结果,那就和高秋平申请下山。

    再过去就是云贵山脉,那边地形复杂,他不是专业人员,不应该混在里面,反而给大家添麻烦。

    就好比现在,他牵着哈士奇,身边还有一个便衣跟着,以随时保护他们的安全。

    哈士奇知道自己时间不多,搜寻时更加的仔细认真,它一直能闻到那个若有似无的味道,可是因为缺乏专业和实践,找起来总是有点绕弯子。

    然而皇天不负有心人,哈士奇再一次感受到气味变得强烈了。

    “汪汪!在那边,肯定在那边,我闻着气味了,很浓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哈士奇忽然躁动起来,冲着张朝阳使劲摇尾巴,更是看向身旁的便衣,“就是那里,警察叔叔,跟着狗子去抓大坏蛋!”

    “张医生,你的狗是不是发现了什么?”

    张朝阳蹲下来,装作沟通的样子,然后抬头说道:“是,发现情况了,请赶快通知高队,我们一路追过去。”

    哈士奇跑在前头,每一步都充斥着快乐和喜悦,它是第一只发现大坏蛋的狗狗,它和警犬一样厉害!

    两个小时后,高秋平代替便衣,跟着张朝阳一路追赶,他们已经跨过河域,进入云贵山脉。而此时,已经是晚上八点。

    高秋平不允许张朝阳带着狗继续追赶,直接停下,选择地方休息。

    “高队,现在必须趁热打铁,我们不追,那人会跑掉的!”

    高秋平坐下,开始生火,看着火光亮起才说道:“我已经将定位发送出去了,边防缉毒队正在执行任务,他们会派人支援。另外其他警犬也会从三面包抄,那人跑不了。”

    倒是张朝阳,一个普通人,带着一只哈士奇,已经连续赶路快两天。

    高秋平不禁目光赞赏,张朝阳的毅力很不错,如果不是对方没志向,他倒是可以推荐他考去警犬基地。

    目光一转,高秋平又看向哈士奇,眼神更柔和了。

    他甚至主动招手,让哈士奇过来,“大花。”

    哈士奇想起之前那舒服的手法,颠颠儿跑过去,一屁股坐在对方跟前,“高队!”

    “之前对你的能力有误解,我向你道歉,大花是只好犬。”

    犬,而不是狗,这是高秋平对哈士奇的至高评价。

    哈士奇顿时笑眯了眼,这个人类说的话它爱听,“高队,你要是再给狗子挠一挠,我就更喜欢你了。”

    见哈士奇主动见狗头伸过来,高秋平懵了下,随即笑出声,将狗抱住,从头到脚的给它挠起来。以前在警犬基地,他和警犬也是这么相处的,它们都喜欢让他这样挠。

    两人简单的喝了点水,吃的随身携带的压缩饼干,之后就是背靠大树,围着火堆等待天亮。

    “张朝阳,你先睡,我们轮流值守,下半夜你换我。”高秋平主动开口。

    张朝阳想了下,点头说好,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觉了。

    哈士奇一点儿也不困,它左看右看,屁股往旁边挪挪挪,最后挨到了人类的身边。

    高秋平感觉腿上一沉,低头看,发现哈士奇把狗头搁在自己膝盖上了,它欢快的摇着尾巴,火光中那双蓝色的眼睛充满温情。

    “高队,给狗子再挠挠呗,好舒服的~爱你~~~”

    高秋平看了眼旁边不远处,张朝阳已经睡着了,他无声笑笑,抚摸着哈士奇的脑袋。

    他已经很久没有和一只狗这么亲近过了,掌心落在哈士奇身上,脑海中却是浮现一只强壮的警犬身影。

    高秋平不知怎么的,喉咙忽然发紧,呢喃说道:“大花,你知道么,我以前也有一只警犬,一只最出色最厉害的警犬,我们是最佳拍档。”

    “最厉害?有飞天大哥那么厉害吗?”

    高秋平听不懂,自顾自言,“那是我进警犬基地的第一只警犬,也是唯一一只。它出生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类就是我,很神奇的缘分,明明还不会走路,却直愣愣的冲着我爬过来……”

    高秋平还记当初那异常柔软的触感,如同奶猫一样的小东西,毛发还是湿漉漉的,却安静地趴在他掌心上睡着了。它一点都不害怕他,如同一束温暖的光,照亮当时还叛逆的自己。

    他们一同吃饭一同训练,是拍档是战友更是家人,他看着它一点点成长,展露出优越的天赋,他严苛的训练着它,看它站上犬王荣誉的奖台。

    搜寻、缉毒、爆破……无所不能,它天生就是警犬里的王!

    “它曾经是当之无愧的华国犬种之王。”

    哈士奇听得迷糊,“那现在嘞?它是不是偷懒不好好工作,能力退步啦?”

    高秋平忽然仰头,看向晴朗的夜空,自嘲一声,“那一天该死去的人应该是我,为什么还要跑回来,明知道会死的……”

    哈士奇已经在舒服的挠痒手法中睡过去了,依稀好像听到什么,但是声音很轻很柔,似风一般,吹进梦里散开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,两人一狗继续赶路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高秋平不断联系其他人,以精准定位来不断缩小搜寻范围,又一次休息后,他眼睛忽然迸发出亮光。

    “找到了,王八蛋!藏得倒是挺深。”

    张朝阳目光欣喜,还没开口,却被高秋平抢先一步,“张朝阳,一会儿我同事就会过来跟你汇合,由他带你和大花安全下山。”

    “高队,你什么意思?”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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