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风有归处: 第133章3 番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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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帽儿坡的名字听起来虽然土,像是个黄土连天的小村庄,但实际上范围大的很,由南向北平平整整一块地,刚好处在大琰西境与大漠狼族的交界处。这里是双方军队默认的和平地带,毕竟就算战火纷争,也总得留片地方,让们买货卖货,讨点生活。

    而这两年的帽儿坡,就更加繁华热闹。程素月骑马与柳弦安并肩而行,道:“自从王爷将赫连朔一部驱逐至玉山以北之后,边关安稳,乐居,贸易集市更是一年旺胜一年,货物除了柴米油盐这些日常所需,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,中原绝难见到的小玩意。”

    “赫连朔?”柳弦安知道这个人,是狼族最年轻的首领,野心勃勃善于征战,曾带领二十六部一举攻破玉门,引得朝野动荡惊慌。后来虽被梁戍赶出了大琰国境,却依旧整日盘旋与戈壁荒野之间,如一只凶残阴狠的野狼,时时刻刻觊觎着口边的肥肉。

    “他以为自己隐在暗处,就会绝对的安全,没想到还是被王爷神兵天降,打了个措手不及,二十六部首领死的死,降的降,赫连朔本人也遭苦宥生擒,被迫与大琰重签盟约,许诺铁甲再不过玉山。”

    阿宁听得好奇,问道:“那假如他不守信呢?”

    “赫连朔在狼族颇有威望,王爷当时虽能擒他,却不能杀他,但倘若赫连朔有朝一日撕毁盟约主动南下,就是狼族挑衅在先,到那时,王爷自不会留他性命。”程素月道,“赫连朔也清楚这一点,所以至少在下一波势力聚拢之前,他不会轻举妄动。”

    至于这下一波势力何时才能攒够,程素月继续笑着说:“王爷对牧民可是下了大功夫,他们现在日子过得安稳,也是不愿意打仗的,更不会拖儿带女地去玉山,这不是吃饱了撑得慌吗?”

    所以西境应该会和平挺长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柳弦安迫不及待想去看看众人口中热闹至极的边境集市,便一甩手中缰绳,结果没甩出什么作用,因为小红马已经跑累了,正在“呼哧呼哧”地大喘气,四只蹄子东踩西耷拉,半死不活,距离轰然趴地只差一里路。

    众人看在眼里,不约而同地感慨,太懒了,这果然是柳二公子的马!

    幸好此时集市已在不远处,小红马靠着一步一停顿,到底也颤颤巍巍地抵达了目的地,下人赶紧领着它去旁边歇息。柳弦安站在一处矮坡上,看着眼前井然有序的摊位,心中微感诧异,因为在他的设想中,边境集市应当是极为杂乱的,商人牵着马匹与骆驼穿梭其中,各种货物散乱堆积,有讲究些的,充其量再多搬一张桌子,西风黄沙裹着讨价还价声、争吵声与丢东西后的抓贼叫嚷声,闹得所有人的脑瓜子嗡嗡,书里对边城的描述不就是这样吗?

    但现实却与他的设想大不相同。这里并不是野地,而是搭建了许多整齐的高棚,按照东西南北被划分为不同功能区,琳琅货品码放整齐,地面也干净。最靠近柳弦安的,是一排售卖小吃的摊子,天南海北的口味都能寻到,鱼丸在锅中白嫩起伏,看着倒比闽地卖的还要正宗三分。

    梁戍问:“如何?”

    柳弦安评价:“太整齐,也太规矩了,看着不像王爷手笔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还瞧不起人。”梁戍捏住他的后脖颈,“给你一次重新回答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柳弦安被捏得脖子酸,于是识时务者为俊杰,改口曰,好,好得很。

    梁戍却没有这么容易就被敷衍,他拎着自家懒蛋,一边走一边诉苦,为了将帽儿坡建起来,自己花费了多少精力,熬了多少个通宵,看了许多书,问了许多人,好不容易克服种种困难,将集市建出雏形,谁知又碰到一场不遇的倒春寒,暴雪险些压垮整片房屋,总之,不容易得很。

    柳弦安听着听着,忽然亲了他一口。

    梁戍的话头被生生截断,眉梢一挑:“嗯?”

    周围有正在偷眼打量两人的,也被惊飞了魂,觉得怎么光天化日……啊!都说西北民风粗犷,原来这江南细致文雅的公子才是真风流!后头跟着的亲兵也懵了,因为大家万没料到,自己竟还有能亲眼目睹自家王爷遭人调戏的画面,个个瞠目结舌,半天憋不出一个字。

    柳二公子随随便便一出手,就震晕了周围几十人,可见果然十分厉害。梁戍清清嗓子,侧头相邀:“要不要多亲两下?我在西北行情可好得很,你多亲亲,让他们都看着,免得再有不长眼的跑来同你抢。”

    柳弦安没亲,而是花钱买了块糖糕将人敷衍哄住,自己与阿宁一道兴致勃勃地去摊子上挑宝石。梁戍笑着咬了口糖糕,示意护卫将人照顾好,转头问程素月:“贵荣呢?怎么影子都不见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忙着收账,就在那头。”程素月道,“最近正是人多的时候,他可舍不得不来。”

    贵荣是帽儿坡的主管事,原是个叫鬼戎的匪帮头子,后被琰军打得屁滚尿流无处可躲,索性降了大琰。梁戍让这么一个人管理集市,可谓双重合适,一则长得合适,满面横肉眼神凶狠,闹事者看一眼他就得夹起尾巴走,二则本领合适,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,门路广,办起事来多有便利,这两年带领着一众小弟,将集市生意操持得甚是蓬勃红火。

    柳弦安也听过此人的一段故事,说是赫连朔虽败走玉山,却仍不肯死心,暗中觊觎这处集市,为拉拢贵荣,甚至不惜设下美人计,结果美人虽按计划顺利嫁于贵荣,却不愿帮再狼族做事了,赫连朔白忙活一通,最后只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,再度沦为众人笑柄。

    阿宁评价,听着就不是个聪明人。

    柳弦安对赫连朔没什么兴趣,他在眼前一堆小宝石中挑挑拣拣,仔细选出最好看的,打算找人镶几只簪子送给妹妹。高林闲着没事,也凑过来帮忙,他的审美只有一个字,那就是大,倘若在大的同时还能兼顾颜色亮丽,那简直就是一眼心动的梦中情石。阿宁凑在自家公子耳边小声嘀咕,幸亏高副将不是个姑娘,否则得将他自己打扮得多难看啊,真是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“嘶!”高林抬手要打他,阿宁迅速站起来跑路,却没注意看眼前,“砰”一声撞上一人胳膊,脚下一滑,险些摔进泥坑。

    “哎呦哎呦,小公子留神着点!”旁边的人及时扶住他,阿宁闹出这动静,也挺不好意思,正欲向被自己撞了的男子道歉,整个人却忽然猛地向后飞去,他慌得赶忙扭头去看,才发现原来是侍卫将自己一把拎了起来。

    高林面色不善,走上前看着眼前的不速之客:“你胆子不小。”

    对方皮笑肉不笑地嗤了一声,伸手摘下斗笠,抬头道:“小王只是来凑个热闹,买些东西,高副将不会连这也要防吧?”

    柳弦安微微皱眉,自称小王,赫连朔?

    他扫了一眼对方,二十来岁的年纪,高鼻深目灰瞳薄唇,本是极好的容貌,偏偏脸上有一道狰狞伤疤,说话时牵动周围肌肉,显得有些阴森可怖。

    而赫连朔也在打量着他,打量着这传闻中难得一遇的天才。他曾一度好奇,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竟能与梁戍携手并肩,如今终于得见,却觉得不奇怪了,因为哪怕抛下所有才学不谈,光凭这张脸,也能算作大琰一景,的确值得纳入袖中,好好珍藏。

    他学中原人施了一礼,又一笑:“早就听闻柳二公子出尘若仙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,也难怪骁王殿下连我们狼族最美丽的女人也不愿收,原来他的眼光竟高到了云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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