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士在现代种田: 24、第 2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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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中年女士叫胡姗,在市区经营着一家中等规模的中餐馆。

    她家祖辈都是厨子,祖训是厨艺传男不传女,但她父亲年轻时伤了身体,终生只得她一个女儿。

    可尽管如此,她父亲还是放不下封建老派的思想,宁愿把厨艺传给招赘的女婿,也不让她学一丝一毫。

    后来父母去世,胡姗和丈夫一起经营继承来的中餐馆,生意倒也做得有模有样。

    如果一直这样下去,胡姗觉得也没什么遗憾的,可惜她丈夫跟她的父亲一样,也坚持厨艺要传男不传女,所以家里必须要有个儿子。

    偏偏胡姗连着生了两个女儿,并且在生二胎时也伤了身体,没法再生第三个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缘故,她的丈夫背着她在外面勾搭别的女人,还出资给女方开店,做的也是餐饮,用她父亲传给他的厨艺。

    等胡姗发现这个事情时,私生子已经快十岁了。

    出轨的事被发现,她那个丈夫非但不心虚,还直接翻脸,不仅要和她离婚,并且早就谋算着要她抢的餐馆。

    还好胡姗的两个女儿都已经成年工作,也都百分百站在她这边,支撑着她找律师打官司,成功保下餐馆,不然胡姗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熬过来。

    原本婚离了,财产也分割清楚了,自然该各过各的。但她那个前夫怀恨在心,不甘心餐馆没落他手里,处处找茬。

    明面上直接挖餐馆里的厨师,私底下还有各种小手段。胡姗没有对方无耻,应付得心力交瘁,餐馆经营也被影响,生意一落千丈。

    前两天又走了两个厨师,现在厨房里人手不够,新的厨师厨艺又一般,生意半死不活。胡姗心中烦闷,今天就出来走走散心。

    胡姗虽然没怎么进过自家餐馆的后厨房,自家的厨房却是天天待,她会做饭,只是做饭手艺一般。

    但她挑菜的眼光很好,餐馆里的食材都是她出面采购。她平时最喜欢逛的也不是什么华丽的商场,而是充满烟火气的菜市场。

    她也是临时起意来桥头市场逛一逛,没想到竟然让她发现了品质超绝的豌豆尖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自家餐馆的菜式配方,以后餐馆菜品的口味好坏,都只能由招来的厨师水平决定。

    这让胡姗生出很浓烈的不稳定感,经历过前夫的背叛,她深知想要不被抢走重要的东西,就只能尽量握住更多的筹码。

    而她现在除了一家生意都快做不下去的餐馆,手里什么筹码都没有。连靠她自己找到的几个稳定的进货渠道,渠道商那边也说,她这生意再不做起来,他们也只有跟别人合作了。

    胡姗想跟这个小摊贩合作,虽然也不知道能合作多久,但她有预感,以这个豌豆尖的品质,就算招来的厨子水平一般,也绝对能帮她的餐馆拉回一些生意。

    只有生意继续做起来,她才有时间给自己争取更多的筹码。

    比较可惜的是,虽然小摊老板同意跟她合作,但每批次最多只给她五十斤。

    五十斤的菜,八九天提供一次,分摊下来一天才五六斤,这真的太少了。

    可小摊老板坚持,胡姗只能接受。

    五十就五十吧,回去搞个高端菜品限量供应,怎么也要把它续上。

    胡姗把车里的二十多斤先买下,剩下的二十多斤她后天再取。

    离开的时候,胡姗还加了小群。

    看着脚步比来时轻快,逐渐走远的胡姗,陆雅还以为今天没法空车了呢。

    一转头,她哥递来三百块。

    一次两次还可以当成是哥哥给妹妹的零花钱,多了陆雅就不好意思收,推回去:“哥,按正常薪资来,月结。”

    “也行。”陆尧收回去,知道大妹有原则,不是客气。

    卖完菜收工,疤姐熟练地跳上陆尧的大腿。

    陆尧和陆雅卖菜时,它也不乱跑,要么安静地蹲在一边静静地看他们忙碌,要么自己跑去前面车座上,把自己睡成一条海参。

    有客人看它胖乎乎的十分可爱,想摸它,它就凶巴巴哈气。好在这个警告足够吓退试图伸手的客人,没让它探出爪子伤着人。

    疤姐对人这么警惕,陆尧觉得很好,小动物太亲人,对它自身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不过下次疤姐还要跟来的话,得多带一张纸牌立它旁边,提醒别人不要随便摸它。

    两人带着猫回家,胡姗也提着二十来斤的豌豆尖,回到了自家餐馆。

    这个点正是用午餐的时候,但店里生意冷清,上下两层的餐馆,就一楼有五桌客人。

    收银正百无聊赖地发呆,看到胡姗提着东西进来,忙上去搭手:“老板娘。”

    胡姗把豌豆尖放下,揉揉手腕,严肃强调:“又忘啦小李,要把那个‘娘’字去掉,叫老板!”

    胡姗虽然说得严肃,但她本身是个温和的性子,小李被说了也不觉得难堪,笑着改口:“是,老板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起把豌豆尖提去后厨,因为客人少,灶都没开几个。

    以前这个后厨胡姗来得少,每次进去,都要被前夫冷着脸说一顿,说后厨不是她一个女人该进的地方。

    现在没人说了,她想进就进。离婚刮了她一层皮,但也不是没有好处。

    “孙哥。”胡姗喊来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厨师,指着她带进来的豌豆尖,“用这个做道菜,给外面的几桌客人送去。”

    孙哥在胡姗家餐馆工作了二十多年,算是胡姗父亲的半个徒弟,也是唯一一个瞧不上她前夫做派甘愿留下没被挖走的人。

    胡姗很感激,只是餐馆的生意再冷清下去,她怕是连这个老厨师都要留不住了。

    孙哥抓了把袋子里的豌豆尖,“这菜买得不错,还是老板娘你眼光好。”

    “是老板。”胡姗又强调。

    “呵呵,对,老板。老板别怪,之前叫习惯了,一时忘记没改过来。”孙哥笑了声,拿盆抓把了一大把豌豆尖。

    他还要再抓,胡姗忙拦住,“够了够了,每桌送一点就行。孙哥,我这菜买得贵,而且还很难买,你得帮我省着点,一桌最多五十克。”

    五十克,那不就一两。

    孙哥看看盆里的豌豆尖,这一两豌豆尖一烫熟,一筷子的事儿。

    不过孙哥也没多说,胡姗挑菜有一手,每回都能从几个渠道里挑出品相最好的食材,之前餐馆的生意好,除了是厨师们的手艺好,她采购回来的食材也占很大因素。

    一筷子不够夹,那就做成羹汤,把豌豆尖洗了切碎,调进浓汤,这样一桌的人就够分了。

    孙哥拿了一板鸡蛋,水开倒入蛋液,勾芡调味,再撒入豌豆尖烫两秒起锅,然后撒点葱花,就好了。

    很简单的一道羹汤,但从豌豆尖入锅起,浓郁的香味飘出来,厨房里的人神情就都不免一震。

    尤其是孙哥,他是烧汤的人,那香味被热气裹着直剌剌地扑了他满头满面,感觉脑子都要被香晕了。

    胡姗则是满满的惊喜,虽然在尝过这个豌豆尖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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