绑定野外探索系统后我上交啦: 【正文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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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11章

    在小金狼嗷嗷叫的背景下,秦墨阳他们化身无情的投喂机器,咔咔给象群投喂西瓜。

    好在他们带的足够多,吃多了的象群们大度的原谅了小金同志,没有把他一屁股坐死。

    楚戾看向小白带来的那只咕咕哒的鸡

    这么说呢,这只鸡非常有特点,他的胸前长了两个气球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叫艾草榛鸡的鸡、

    也可以说是鸟,他们真的酷爱抖胸,整只鸡胸前是一片白色,整只鸡看起来有点圆圆的。

    每年春季,他们都会选择一片空旷的草原,抖动胸前的气囊,用来吸引雌性榛鸡的注意。

    他们还会举行抖胸比赛,谁都抖动的更加厉害,都抖动的更加有节奏感,谁就会获得雌性的芳心。

    雌性的榛鸡相貌平平,没有雄性那都抖动的胸肌,他们身上的那两块胸正常的是黄色的,红色的胸就会让雌性转身就跑。

    他们胸前的气囊撞击会产生一种波动,这种声音必须要节奏清晰且铿锵有力,没有节奏感,雌性还是会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雄性必须要有耐心,因为他们抖胸可能要抖动几个小时,才能找到心爱的雌性。

    取得最终胜利的人,才能获得最终的□□权。

    而且,他们不止要抖胸,还得打架,一般在打架的时候,他们经常会碰到天敌。

    被直接当做食物吃掉。

    他们身后会有几根又长又大的尾羽,尾羽呈现开屏状态,这也是吸引雌性的一环。

    当然在打架之后,他们的屁股后面的尾羽经常被当做目标。

    他们也被叫做艾草松鸡,他们的食物就是以坚果昆虫为食。

    楚戾看着这只瑟瑟发抖把他的胸藏起来的榛鸡,戳了戳他说:“来展示一下呗。”

    眼前的鸡一脸的士可杀不可辱的表情让楚戾笑了,他伸出手说:“你要是给我表演一下,我保佑你找到雌性。”

    听到雌性,眼前的松鸡可就不困了,他挺胸抬头开始了他的抖胸。

    【我靠靠靠,这鸡厉害啊。】

    【啧啧啧,看看人家,在看看我老公,算了,不说了。】

    【他们的胸肌真的6。】

    【话说,肌肉舞男不会就是学的这些□□?】

    【谁知道呢,别说,人家抖动的节奏旋律感真的很强哎。】

    楚戾点了点鸡的脑袋,转身散开说:“去吧,去寻找你的伴侣吧。”

    中午到了吃饭的时候,小粉蹭了蹭楚戾就进了雨林,雨林之中毒虫毒蛙毒蛇很多,这些都算是小粉的食物,对小粉很有益处。

    所以,楚戾并没有阻止小粉的动作,反而让他安心的去了。

    中午做的人参乌骨鸡汤,可能是因为看那个松鸡看多了,楚戾馋了,所以他选择喝鸡汤。

    鸡汤泡饭也是一道美味。

    除了鸡汤泡饭,一人还得了一份香煎牛排。

    吃完午饭之后,打着嗝的小粉也回来了,他蹭了蹭楚戾,车子启动朝着中心地带前进。

    他们开车来到了一片大湖泊前,上面的浮冰还有些没化,周围的青草长得很不错。

    楚戾他们准备在这里守株待兔。

    没一会,一群长颈羚羊出现在了这片地方,他们低下长长的脖子开始喝水。

    怎么说呢,他们有点像是长颈鹿和羚羊的结合体,细长的脖子三角形的头。

    他们除了拥有逆天的长脖子,还有四条炸裂的大长腿,腿细长细长的。

    而且,他们是唯一一种可以直立的有蹄类动物,仅凭一双后退,他们就能直立起来,从一米多变成两米。

    他们直立的原因也很简单,是为了挺直腰板吃到树叶,在野外,树叶是只属于长颈鹿这种属于上流阶层才能吃到的好东西,长颈羚羊则是后天努力进化,才进化除了直立的天赋,靠着后腿强大的支撑力,前腿则是更加灵活,才让他能吃到鲜嫩的树叶。

    怎么说呢,只能说为了吃,为了生活,他们也是努力拼搏,只要每天坚持战力,他们就可以吃到美味的树叶。

    吃树叶其实也很危险,有的树叶含有毒素,有的树叶长满荆棘,站立吃树叶也会被猛兽发现,但是,他们绝对不会低头吃底下的草。

    楚戾走了过去,伸手摸了摸已经趴在地上了的长颈羚羊幼崽,其实长颈羚羊□□的时候,雄性长颈羚的求偶姿势是非常之奇特的,他们常以一种凌然的姿态尾随着驱赶雌性,反复踢雌性的腿,最终才骑到雌性的身上。

    而雌性经过6-7个月的孕育期产下幼崽,并迅速吃掉产后的胞衣,不给天敌留下任何幼崽出生的痕迹,以免幼崽落入天敌之手。幼崽被单独的隐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,哺乳之后,与母羚分离,又一动不动地隐藏起来。

    这个幼崽显然是不同的,因为他看起来很弱很弱。

    所以他才得以跟在母羚身边。

    楚戾的靠近让长颈羚隐隐有些防备,等楚戾彻底靠近的时候,他们又松懈了下来。

    成功拿到长颈羚的图鉴点,他顺手施加了一些祝福给眼前的长颈羚幼崽。

    下午,来到这里喝水的动物非常多,不止长颈羚一种,楚戾反复的刷着图鉴点。

    眼看着图鉴点从剩下的百分之二十,变成了百分之十。

    接下来,他们要进入草原腹地这种,里面生活的,都是一些猛兽了。

    刚刚到达腹地,楚戾他们就偶遇了平头哥。

    蜜獾

    蜜獾这种动物,是一种非常之神奇的动物,他们好像天生胆大,没有畏惧,且报复心非常之强。

    蜜獾是食肉目、鼬科动物。

    他们的雌雄间的体型差异很大,雄性的体重有时是雌性的二倍。身体厚实,头部宽阔,眼睛小,外观看不出耳朵,有个外观平钝的鼻子。身体粗壮,爪子强壮,可以捣毁蜂巢,坚厚的皮肤和粗糙的毛可以抵御蜂群的攻击,因喜食蜜蜂幼虫和蛹而得名。

    而除了蜂蜜,还有蜜蜂幼虫,他们对毒蛇之类的也是来者不拒,毒蛇对他们来说就像是辣条一样,吃了上瘾,他们的体内有独特的防御毒素的系统,吃掉一条毒蛇,就像是喝了酒一样,也就晕乎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也就是这种晕晕乎乎的感觉,让他们爱上了吃毒蛇这种活动。

    而且,蜜獾以最无所畏惧的动物被收录进了迪尼斯世界纪录,到现在还没有被打打破。

    作为大非草原第一大硬骨头,个头还没一条狗大,他每次出征都是单枪匹马,银发披风,铁骨铮铮,他们的獾生格言就是,大家不要告诉我对方有多少人我只要时间和地点。

    他们什么动物都敢挑战,不管是狮子猎豹还是鬣狗。

    楚戾记得,之前有个新闻,和平头哥住隔壁的狮子瞪了平头哥一眼,结果平头哥当天晚上就连夜挖洞去找人家算账斗殴去了。

    生死看淡,不服就干,这是平头哥的獾生信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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