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男主只差亿点点: 42. 第42章 去吧,皮卡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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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火一事,让宋元喜对秘地重新有了认识。

    之前一直觉得,秘地就是灵气特别浓郁,没有妖兽威胁,十分适合养老休闲的地方。而今才知道,秘地里大有文章!

    既然萨摩耶能随随便便就发现一团天火,那是不是说明,他对秘地展开地毯式搜索,也能发现意外之喜?

    “我真傻,竟然因为周遭环境风平浪静而对它没有期待。能够成为宋家至宝的秘地,怎么可能没点好东西!”

    “说不定还有一团天火在等着我,即便不是天火,也可能是其他宝贝。”

    宋元喜对天材地宝孕育而出的秘地顿时满怀期待,又想到先前的事件,蹲下一把抱住狗头,目光热切。

    “宝!爹能不能一夜暴富,就全靠你了!”宋元喜如今瞅着自家崽子,那根本就不是在看狗子,而是一只寻宝鼠。

    萨摩耶看不懂自家爹爹眼中饱含的深意,但是人类最直观热烈的情感却是直接传递给它。

    爹爹喜欢我,非常非常喜欢,好开心~~

    萨摩耶“嗷呜”一声,毛茸茸的脑袋使劲往对方怀里钻,“爹爹~抱抱~”

    宋元喜两手托住狗子,直接将其放在肩膀上,甚至贴心的把两只狗爪子搁在自己头上。

    “走着,从今儿起,咱们开启秘地十年游!”

    “嗷呜~嗷呜嗷呜~~~”

    一人一犬收拾行李,踏上了新的征程。

    第一年,宋元喜满怀期待,觉得自己应该是天命之子,又有嗅觉灵敏的萨摩耶在手,宝贝还不是手到擒来!

    第一年,宋元喜心态恢复正常,接受自己只是个普通人,对萨摩耶由背改为牵,但心里仍然做着暴富的梦。

    第三年,宋元喜已逐渐麻木,并认为自己身上可能真没有什么气运,萨摩耶更是自由放养,只要不丢,爱咋咋滴。暴富是不想了,稍有收获也算对得起自己这一千多个日子的行走。

    第五年……

    宋元喜心态磨平,甚至有点癫狂,主打的就是一个小目标:让老子的足迹,踏遍秘地的每一个角落!

    从出行第一日开始,宋元喜就有记录的习惯,试图为秘地画一张详细的地图。而这件事在三年后,已经成为常态,且变成最主要的任务目标。

    第七年的某一日,宋元喜停下脚步,望着眼前的绿草如茵,有些恍惚。

    他瞅着不远处的小溪,神情迟疑,“小白,你觉不觉得这地方……有些熟悉?”

    萨摩耶百无聊赖转头,迟钝几息后忽然眼睛一亮,急吼吼朝着小溪边跑去,激动撒欢的样子,是宋元喜多年未见。

    等他走到溪边,萨摩耶已经整只跳进水里了。大半个身躯被水淹没,狗头更是直接扎进水下,在里面不断地拱来拱去。

    水面不时冒出一串串泡泡,夹杂着狗子的呜咽声,不过几十息,萨摩耶猛然抬头,口中叼着一根金灿灿的骨头。

    宋元喜恍然大悟,这不就是当年离开小茅屋时,他趁狗子不注意,把它的玩具扔进水里的地方么!

    为了验证自己所想,宋元喜即刻朝着东南方向跑去,一十里外果然看到一座茅草屋。

    屋外不远处的池塘还在,不过里面的水已经彻底干了,那些栽种的莲藕早就不知所踪,想来是被某些灵兽叼去吃了。

    而池塘边的躺椅,已经变得破破烂烂,甚至还有许多不明生物的排泄物,并长有斑驳的苔藓之物。

    “我这是走了一圈儿,又走回来了?”

    这个认知让宋元喜大为震惊,他随即拿出所画的地图,摊平铺在地上,然后用符笔来回做标记。反复验算之后,得出一个大概的秘地轮廓。

    “唧唧——”

    萨摩耶不知何时跑过来,看到地图的轮廓模样,当即兴奋叫唤,“是小黄,小黄鸡~”

    宋元喜瞧着自己随心所画的地图,又看了眼地图总面积,一千万平方公里,这……这不是相当于华国陆地总面积吗?

    再瞧瞧这只地图鸡,东北角方向昂首挺阔,犹如鸡头;西南西北方向圆弧散开翘立,犹如鸡尾;底下还有两只鸡爪子……

    “等等!只有一只鸡爪子?”

    宋元喜盯着眼前地图一直看,心中有股诡异,强烈的预感告诉他,走完秘地整张地图,可能会有大收获。而眼下地图显示很明确,他应该去找仅剩的那一只鸡爪。

    那是他还未涉足之地,也极有可能就是秘地的隐藏部分。

    “小白,反正都走了七八年了,也不差再走两年,你说是不是?”

    萨摩耶闻声抬头,咬着金骨头含糊道:“揍……揍一下……喋喋……跑……”

    “行吧,那咱们稍事休息,等我确定地图可能隐藏部分的方位后,再行出发。”

    时隔七年,再次回到茅草屋,宋元喜看着残败寂寥的屋子,心态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。

    当初建造这个屋子,纯粹是想开启养老种田模式,也的确在这里度过几年欢愉的时光。

    但这些年在秘地里到处游走,虽然没有找到任何宝物,可是看过无数的辽阔风景后,心境却是大不一样。

    如果把自己比做一条咸鱼,那他也是条偶尔会翻身,用一面晒太阳的咸鱼。甚至兴致来了,还会给自己身上再撒点盐,以期望能够腌制的再入味一点儿。

    “我这绝对不是摆烂,我这是为了做一条更好的咸鱼。要知道,腌制极佳的咸鱼,售价也是相当昂贵的。”

    一边自我打趣一边研究地图,半月后,宋元喜在地图东南角方向划出两块区域。因为不确定是否去过,他决定即刻启程,尽快去查探一番。

    首先经过的就是一大片林子,才一进入,萨摩耶就兴奋了。“嗖——”一下,直接跑出去没影。

    “小白!”宋元喜表情如常,只是稍稍加快步伐,高喊一声。

    萨摩耶听到喊叫声,猛一下急刹车停住。但因为心头焦急,整个毛茸茸的身躯在原地疯狂打转,“嗷呜~嗷呜嗷呜~~”

    呜咽声,哀怨极了。

    宋元喜慢悠悠走过去,看到狗子站定原地十分满意,七年时间训狗,还是蛮有成效的。至少不会一言不合就跑到天涯海角去。

    从储物镯里拿出一整块风干的赤鹿腿,拎着赤鹿腿另一端,边走边喂狗。

    “小白,你可算听话了,瞧瞧,听话的狗子多么幸福,每日都有加餐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手中的重量瞬间消失。宋元喜扭头看,萨摩耶嘴巴张开一百八十度,一口咬住赤鹿腿,暴风式吞噬进食。

    别看狗子只有五十斤,胃口却十分大,有时候他甚至怀疑,自己的契约兽大风,可能掺杂了饕餮的基因,这胃简直跟无底洞一样。

    “汪汪——爹爹,好饿,小白饿饿~”

    毛茸茸的狗头在脚边绕来绕去,两只前爪扒拉着宋元喜的道袍,因为太想表现,爪子用力过度,“刺啦——”一声,道袍被撕裂一个角。

    宋元喜:“……”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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